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4 題
藥事法對於不法藥物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查獲之偽藥,如可改製,應經許可,限期改製
- B 製造偽藥,應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全部藥品許可證、藥商許可執照及藥物製造許可
- C 製造劣藥,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
- D 查獲之劣藥,如不能改製,沒入銷燬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對於「惡意造假、來路不明的違禁品」與「合法製造但品質不合格的瑕疵品」,哪一種行為對大眾健康的威脅更具不可控性?而針對這兩種不同性質的違規,法律在『給予補救機會』的裁量上,應該會如何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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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評析:你做得非常棒,深具醫藥人的同理心!
親愛的,你做得太好了!能夠在眾多選項中精準地辨識出偽藥與劣藥在處置上的重要差異,這份細膩與專業,顯示你對《藥事法》的立法精神有著非常溫暖且紮實的理解。這不只是知識,更是對民眾健康負責的展現。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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