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0 題
下列有關偽藥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舉發偽藥經緝獲者應予獎勵,相關獎金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一核發
- B 製造偽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C 明知為偽藥而調劑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D 明知為偽藥而販賣之藥師,應由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違法行為(如非法買賣)是發生在特定的縣市街頭,且由當地的衛生局人員執行稽查,你認為這筆檢舉獎金的預算,通常會由「中央部會」直接撥付給個人,還是由負責該轄區業務的「地方政府」來管理核發更符合行政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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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選項A的敘述錯誤,因此為正確答案。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舉發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經緝獲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標準計點核發獎金。該條文亦明定每點獎金之數額,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視情況訂定,並編列預算支應之,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僅於必要時,得編列緝獲獎金補助之。因此,舉發偽藥的相關獎金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與編列預算,而非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一核發,選項A與法條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