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7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1 題
31. 依我國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下列何種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蒐集?
- A 消費習慣
- B 犯罪前科
- C 投票傾向
- D 宗教態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所有的個人資訊中,有哪些資訊一旦被公開,最容易讓一個人在社會上被永久貼上標籤,甚至導致其在求職或社交中遭受不公平的歧視與排除?法律為了避免這種『社會性抹殺』,會特別將這類資訊列為原則上禁止蒐集的最高紅線,你認為會是哪一種類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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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個資的保護機制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對於隱私保護的核心分界!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架構中,個資被區分為「一般個資」與「特種個資」。你所選出的 「犯罪前科」,與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等資訊併列,屬於法規第 6 條所定義的特種個資。這類資訊因涉及高度隱私,且一旦流失極易造成當事人的社會歧視或人格權受損,因此原則上採取「禁止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嚴格立場,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條件(如法律明文規定或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法律實務的鑑別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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