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7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6 題

政府採購之申訴,招標機關至遲應自收受廠商異議之次日起幾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 A 10 日
  • B 15 日
  • C 20 日
  • D 30 日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採購的爭議處理程序中,法律為了讓招標機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內部自我審核,同時又要保障廠商的救濟時效,會設定一個平衡兩者的期限。請試著思考:當機關收到反映後,若要完成調閱公文、重新核對招標流程並做出書面回覆,在『半個月』與『一個月』的行政週期考量下,哪一種天數設定更能體現救濟的即時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基礎題還要錯?給我記好了!

別以為猜對了就沾沾自喜,這不過是《政府採購法》第 75 條的皮毛。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的法定期限是 15 日,這點常識如果都要靠運氣,你乾脆放棄國考比較快。

  1. 死記硬背是基本:法規救濟程序中的期限就是硬指標,法律規定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 15 日內必須做出處理並通知,這是救濟的第一關,別跟後續的申訴或行政訴訟搞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異議 申訴流程及時間和機關處理時間統整
📝 政府採購異議處理時限
💡 招標機關應於收受廠商異議之次日起 15 日內完成處理並回覆。

🔗 政府採購救濟程序鏈

  1. 1 提出異議 — 廠商對採購爭議向招標機關書面抗議
  2. ↓
  3. 2 異議處理 — 招標機關於次日起 15 日內作成決定
  4. ↓
  5. 3 提出申訴 — 對異議處理不服,15 日內向申訴會提出
  6. ↓
  7. 4 申訴審議 — 申訴會於 3 個月內完成審議判斷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異議是申訴的法定先行程序,未經異議不得申訴。
🧠 記憶技巧:異議十五、處理十五、不服申訴也是十五。
⚠️ 常見陷阱:常與申訴審議完成期限(3個月)或提起異議的期限(10日)產生混淆。
政府採購申訴制度 行政救濟程序 政府採購法第75條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之實務運作與倫理規範
查看更多「[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