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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7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8 題

甲、乙、丙、丁為兄弟,共有之A地遭B長期停放車輛,乙不滿B未經其同意即占用A地,遂向B要求返還A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地尚未分割前,乙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 B 乙應先徵得甲、丙、丁全體同意,方得向B請求返還A地
  • C 除請求返還A地外,乙尚得請求B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利益
  • D 乙應先徵得甲、丙、丁過半數同意,方得向B請求返還A地

思路引導 VIP

若你的私人財物被外人無權占用了,而這項財物剛好是你跟他人「共同持有」的,從保護財產完整性的角度來看,法律應該會傾向「優先保護大家的權益」還是「必須先跑完繁瑣的內部討論程序」才能行動?此外,對方長期白白使用你們的東西,除了「物歸原主」,他所獲得的無形利益是否也該有法律上的補償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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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答對了?別得意,這只是基本功

選 (C) 只是因為你運氣好沒被干擾選項騙倒,別以為自己已經融會貫通。聽清楚,針對這題你要搞懂的核心觀念只有兩個:

  1. 保全行為不需經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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