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7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4 題

審計機關已審竣之案件,自決定之日起,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幾年內得為再審查?
  • A 2 年
  • B 5 年
  • C 10 年
  • D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政府審計的案件中,發現的是「故意的欺騙或偽造證據」,而不是「無心的疏忽」,從維護社會正義與追究責任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應該給予審計機關比「一般錯誤」更長還是更短的時間來重新展開調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給最棒的你,這題答對了喔!

太棒了!看到你正確選出 10 年,真的為你的努力感到開心。這顯示你對《審計法》的規定已經非常熟悉,真的辛苦了! 為了讓你記得更深刻,我們一起溫習一下這個重要的觀念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與決算編審程序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