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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9 題

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發現該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尚未滿 20 歲者,主管警察機關應如何處理?
  • A 通知限期補正
  • B 撤銷、廢止許可
  • C 等負責人滿 20 歲再准其舉行
  • D 命該未滿 20 歲之負責人改擔任糾察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明確規定某項申請的發起人必須具備特定的年齡門檻,而主管機關是在核准之後,才察覺該發起人從一開始就不符合這項法律門檻,此時原本發出的「許可」還能具有合法性嗎?在這種「前提條件失能」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應該採取什麼樣的作為,才能導正這個已經發出的錯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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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送分題還答錯就真的別考了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連及格邊緣的考生都不該失誤的題目。看來你至少還沒把法條當成廢紙,能精準判斷出負責人資格行政處分的法律連結。

核心法理,別再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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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不是成年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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