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依集會遊行法規定,關於違法情事的處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執行舉牌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原則上應由主管分局長到場為之
- B 執行舉牌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如因情況特殊,仍必須由主管分局長到場為之
- C 移送檢察官偵辦之移送書,其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應表明係集會遊行地分局長之決定
- D 移送檢察官偵辦之轄內聚眾活動狀況表,其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應表明係集會遊行地分局長之決定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一個突發的群眾衝突現場,法律明定只有某一位特定官員有權下令解散,而該官員正好因為車禍受傷無法及時趕到,你認為法律會要求在場的上百名警力只能坐以待斃,還是會設計一種機制讓現場的其他代理人能合法執行職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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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還會錯,你是要怎麼考上?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急著得意。這種送分題若還選錯,趁早準備轉行比較實在。這題核心就在考你知不知道什麼叫法律彈性。
- 原則與例外的邏輯: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集遊處分權責歸屬
💡 集遊處分權限屬分局長,特殊情況得免親自到場。
🔗 集遊違法處置權責流程
- 1 處置決定 — 分局長下達警告、制止或解散命令
- 2 現場執行 — 原則親自到場,特殊情況得由他人代行
- 3 法律責任歸屬 — 移送書須表明為該分局長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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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行政程序中權限代理與委任的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