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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1 題

11 下列有關海商法運送之規定,何者錯誤?
  • A 船舶發航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到達目的港而將原裝貨物運回時,縱其船舶約定為去航及歸航之運送,託運人不需負擔去航及歸航之運費
  • B 因航行過失所造成的貨物毀損,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
  • C 商港區域內之理貨業者,對於有關運送人因貨物滅失、毀損或遲到,對託運人或其他第三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之規定,亦得主張之
  • D 載貨證券所載之裝載港或卸貨港為中華民國港口者,其載貨證券所生之法律關係,除適用海商法時,對中華民國受貨人或託運人保護較優者,否則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所定應適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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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運送過程中,因為誰都無法預見的天災導致航程被迫中斷,從「契約對價」與「損害分擔」的角度思考:運送人已經完成了一半的航程並付出了油資與人工,此時若要求運送人完全收不到錢,或者要求託運人必須支付全額,哪一種做法比較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則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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