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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5 題

15 下列有關運送人對貨物毀損滅失賠償單位責任限制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貨物之毀損滅失,其賠償責任,以每件特別提款權 666.67 單位或每公斤特別提款權 2 單位計算所得之金額,兩者較低者為限
  • B 現行特別提款權的貨幣成分包括美金、日幣、法郎、歐元以及人民幣等 5 種
  • C 若全櫃運送貨物,載貨證券上記載 3 件,而其使用之貨櫃係由託運人提供,則依海商法之規定其件數應為 4 件
  • D 海商法第 70 條所稱之件數,若以貨櫃、墊板或其他方式併裝運送者,應以併裝單位為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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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貨物運輸中,如果託運人為了裝載多件小貨物而自行提供了一個大型貨櫃,法律為了平衡風險,在計算「賠償單位」時,除了計算裡面裝的貨物數量,對於那個由託運人自備且具備財產價值的「外包裝工具」,是否也該給予它一個獨立的計算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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