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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7年 [不動產估價師] 土地利用法規

第 三 題

三、請比較說明,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44 條擬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及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6 條劃定之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兩者建築容積獎勵意旨與內容之差異。(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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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點出兩法之立法目的差異:「都市更新」著重整體都市環境改善與公共利益;「危老重建」則強調有危險疑慮建物之快速重建與居住安全。解題時,依序從「立法意旨」、「容積獎勵上限(額度)」及「容積獎勵項目(內容)」三個層次進行對比論述,並精確引用《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及《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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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雖皆提供容積獎勵以促進都市機能更新,但因兩者政策定位不同,其容積獎勵之意旨、額度上限及項目內容皆有顯著差異。茲比較說明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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