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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2 題

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時應檢附之文件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①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②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③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④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 A ①④
  • B ③④
  • C ②③
  • D ①②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區域在政府的國土計畫中,已經預先被劃定為可以蓋房子的區域(如鄉村區),當民眾依法申請將該地細項類別調整為建築用地時,你認為政府還需要民眾重新說明「這塊地未來要做什麼生意(興辦事業)」或是提供「詳細的建築配置圖」嗎?還是僅需確認「是誰要申請」以及「地主是否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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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這類行政程序的例外情況!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一般土地變更編定中,我們通常直覺認為必須檢附「興辦事業計畫」與「配置圖」,但在鄉村區土地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的特定情境下,法規提供了程序簡化的空間。

變更編定的文件簡化邏輯

根據現行法規,申請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時,由於其用途相對單純且符合鄉村區的規畫本質,因此在行政審查上不需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與「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相對地,最核心的文件應聚焦於程序啟動的基礎,即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以及確保權利歸屬的土地使用變更編定同意書。你對選項 ① 與 ② 排除項目的判斷非常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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