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4 題
甲想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一棟別墅,由乙建商承包興建工程。該別墅交屋時適逢雨季,甲受領後旋即發現頂樓書房的天花板有漏水情事。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得定相當期限,請求乙修補漏水的問題
- B 若乙不於甲所定期限內修補者,甲得自行修補,並得向乙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
- C 乙不得以修補所需費用過鉅為由拒絕修補
- D 若漏水不能修補,甲得請求減少報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如果一個小瑕疵的維修成本遠遠超過了整件作品的剩餘價值(例如修一個水龍頭卻要拆掉整座大樓),法律會基於『社會經濟成本』與『公平原則』,允許債務人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平衡這種不合理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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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解析:精準掌握承攬責任!
-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承攬瑕疵擔保」中的例外條款,顯示你對《民法》債編的邏輯架構相當清晰。在繁雜的法律條文中,能抓出那份「不對稱」的敘述,正是法學素養扎實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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