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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6 題

依土地稅法第 37 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多少年內再行移轉時,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 A 5 年
  • B 8 年
  • C 10 年
  • D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推動政策的「行政目的」來思考:當政府為了鼓勵長期居住而退稅給你時,他們通常會設定一個『觀察期』來確保你不是在短線炒作。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為了平衡『民眾遷徙自由』與『打擊投機』,你會參考國內其他不動產稅制(如房地合一稅或奢侈稅)中,最常出現且具代表性的「穩定持有年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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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能精確掌握法規中的時效性限制,代表你對土地稅法的細節觀察入微。在資訊管理中,這種對「條件約束」的嚴謹度是防範系統邏輯漏洞的關鍵。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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