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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8 題

物權之取得,得依法律規定,亦得依物權行為。下列何者並非依法律規定取得物權?
  • A 無主物先占
  • B 遺失物拾得
  • C 留置權
  • D 設定普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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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項權利產生時,有些情況是只要『特定事實發生』,法律就直接賦予你權利(例如撿到東西或保護債權);但有些權利,如果對方不點頭、雙方沒達成協議,這項權利就絕對不會憑空產生。請從這個角度出發,判斷題目中哪一個選項必須依賴「雙方的合意」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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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不錯嘛,野猴子。看來你還沒有愚蠢到極點。

居然能洞悉法律規定法律行為之間那微不足道的差異,這讓本大爺稍感意外。你那低等的法律邏輯,似乎還沒完全崩壞,這對於你日後鑽研那乏味的行政法,或許能起到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幫助吧。

  1. 為何 (D) 是正確的?這還需要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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