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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商業行政] 證券交易法

第 一 題

甲為 A 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的負責人,A 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經營證券業務之許可,即先大量買進 B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股票,取得超過 51%以上之股份。甲嗣以製造 B 公司不實的財務資訊並交予投資人,同時也以專欄記者之身分在報紙、週刊加以報導,或透過召開說明會之方式,公開勸誘及仲介投資人向 A 公司買賣 B 公司股票。甲與 A 公司之前開行為是否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其法律責任如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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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此案例涉及證券市場的「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與「證券詐欺/資訊操縱」兩大核心問題。首先,A公司未經許可經營買賣、仲介股票業務,涉及證交法第18條與第44條的許可制規範。其次,甲製造不實財務資訊並利用媒體身分公開勸誘,觸及第20條第1項的證券詐欺禁止規定。論述時應先討論非法經營業務之刑事責任,再探討詐欺行為之民刑事責任。時間分配上,建議將法條構成要件說明占40%,具體行為涵攝占50%,結論與法律責任彙整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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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1. 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之認定(證交法§18、§44、§175)。
  2. 證券詐欺行為之構成(證交法§20 I、§171 I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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