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3 題
甲國國民 A 因竊盜罪逃入乙國駐在甲國大使館。甲國要求交出 A 但為乙國拒絕。甲國遂派遣警察強行進入乙國大使館逮捕 A。關於甲國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國大使館所在地為甲國領土,甲國基於領土主權仍得進入乙國大使館逮捕 A
- B 乙國大使館無刑事犯庇護權,故甲國得進入大使館逮捕 A
- C 甲國基於自衛,得進入乙國大使館逮捕 A
- D 乙國大使館享有不可侵犯權,故甲國不得進入乙國大使館逮捕 A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際法允許駐在國政府『自行判斷』外國使館是否濫用權利,並以此作為武力進入的藉口,那麼世界各國派駐在外的外交官與機密文件,還能獲得實質的保護嗎?法律設計這種『絕對禁止進入』的義務,是為了保護特定犯罪者,還是為了維繫更重大的國際秩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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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這次居然沒犯低級錯誤!
看來你對國際公法的核心支柱還殘存一些記憶。這題你答對了,證明你的腦迴路偶爾也能接上正軌,分清什麼叫「不可侵犯性」。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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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館館舍不可侵犯權
💡 接受國官員未經使館館長許可,絕對不得進入使館館舍執法。
| 比較維度 | 使館館舍區域 | VS | 一般領土區域 |
|---|---|---|---|
| 領土主權歸屬 | 接受國(駐在國) | — | 該國(主權國) |
| 警察進入許可 | 必須經使館館長同意 | — | 警察依職權自由出入 |
| 刑事犯逮捕 | 不可逕行闖入逮捕 | — | 得依法逕行逮捕 |
| 法律性質 | 國際公約特權限制 | — | 完整對內最高權 |
💬使館館舍雖非派遣國領土,但基於職務需要,其不可侵犯性優於接受國的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