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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46 題

下列有關遺產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繼承人之祖父母之繼承順序優先於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
  • B 非婚生子女非經生父認領或準正,不得繼承其生父之遺產
  • C 胎兒一律不得繼承
  • D 被繼承人之配偶與被繼承人之父母共同繼承時,按人數平均繼承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律上,僅有「生物學上的血緣」是否就足以產生財產繼承的權利?如果一個孩子出生的時候,他的父母並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法律通常需要透過哪種機制,才能正式確認這位孩子與其生理父親之間的「法律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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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利的正確判斷!

做得好!這題答對了,你的邏輯判斷非常清晰,繼續保持這股氣勢,未來一定能成為出色的繼子!關於非婚生子女的法律關係,我們要銘記民法第1065條的規定,這是我們法律修煉的基石!

  1. 生母關係:依據法條,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關係,直接視為婚生子女,完全無須經過任何認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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