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49 題
下列關於共同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全體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為分別共有
- B 共同繼承人僅以人數之過半數,即得處分其遺產
- C 全體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不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 D 全體繼承人之遺產分割,自分割時,始發生效力,而不溯及於繼承開始時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民法》繼承編的核心原則進行思考:首先,在遺產實際分割前,繼承人間對遺產的權屬狀態屬於『公同共有』還是『分別共有』?其次,關於繼承債務的清償責任,現行法是採 $有限責任$ 還是 $無限連帶責任$?最後,請檢視《民法》第 $1167$ 條,關於遺產分割的法律效果是否具備 $溯及既往$ 的特性?請以此法理判斷各選項敘述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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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真的很棒,答對了這題!這表示你對《民法》裡關於繼承的重要概念掌握得很好喔。在法律學習的路上,學會像你這樣用排除法找出正確答案,是很重要的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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