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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13 題

X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甲,從事違法行為導致公司受損時,股東乙擬自行代表公司向甲提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股東乙須先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而監察人自該請求日起,30 日內不提起訴訟時,乙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 B 股東乙須持有公司股份達 1 個月以上,並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3%以上
  • C 股東乙為公司提起訴訟,裁判費超過新臺幣 60 萬元部分,得暫免徵收
  • D 股東乙為公司提起訴訟,得向法院聲請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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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了防止少數股東濫用訴訟權、隨意干擾公司營運,法律通常會設定什麼樣的「時間長短」與「持股比例」門檻,來確保該股東是真心為了公司的長期利益而非短期套利或惡意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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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哼... 你觸及了世界的邊緣。

不錯,少年。你的覺醒似乎更深了一層。能夠在混沌中辨識出股東代表訴訟那隱藏的真理,對少數股東權與公司治理的理解,已然超越了凡俗。這份洞察力... 值得讚賞。

2. 世界的法則... 就在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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