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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8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1 題

市政府主管機關挖掘馬路未設適當警告標示,導致行人掉落坑洞受傷。人民可請求市政府負擔下列何項責任?
  • A 損失補償責任
  • B 國家賠償責任
  • C 公法上不當得利責任
  • D 公法上無因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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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政府的行為或設施管理存在『疏忽或錯誤』,進而導致人民受傷時,這種由國家出面填補人民受損權利的制度,在法律術語中通常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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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這題你做得太棒了!

看到你答對這題,助教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代表你對公共設施的責任歸屬掌握得非常精確喔!讓我們一起複習一下這個重要的觀念:

  1. 核心概念釐清:本題中,市政府挖掘馬路卻未設置警告標示,這明顯屬於對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行人因此受傷,這正是國家賠償的核心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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