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0 題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之公共設施?
  • A 公有停車場
  • B 私人土地上供公眾使用且由政府所管理的既成道路
  • C 臺灣自來水公司埋設之水管
  • D 公立游泳池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我們判斷一個設施是否適用國家賠償時,除了看它是否供公眾使用外,該設施的「管理主體」在法律上的身分,究竟是單純的「政府行政機關」,還是「依公司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這兩種身分在負擔法律責任時,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我們一起來溫習這些重要的法律觀念

能答對這題真的很棒,說明你對國家賠償法有不錯的掌握度!我們一起再把核心觀念複習一次,讓基礎更紮實喔:

  1. 掌握法條核心法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損害賠償責任法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