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8年
[政風] 刑法、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 題組:
國營事業員工甲擔任所屬單位公共工程採購案件驗收工作,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0分)
國營事業員工甲擔任所屬單位公共工程採購案件驗收工作,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0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甲是否為刑法上公務員?(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刑法第10條第2項公務員的定義,特別是「授權公務員」的概念,並應用於國營事業員工辦理採購驗收的情境。
小題 (二)
甲驗收時發現廠商 A 偷工減料,遂利用驗收職權,要求廠商 A 負責人乙於網路訂購高階手機等 3C 產品送貨到女友家中,事後作出驗收合格之認定。甲之行為依刑法應如何論處?(5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甲要求財物並作出不實合格認定的行為,是否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小題 (三)
某日,甲利用奉派驗收時機,偕同女友出遊,卻未實際到現場執行驗收作業,事後作成一份不實驗收紀錄供廠商B負責人丙辦理請款。甲之行為依刑法應如何論處?(10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甲未實質驗收卻製作驗收紀錄的行為,是否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以及是否涉及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或圖利等財產犯罪。
📜 參考法條
刑法第10條第2項
刑法第122條
刑法第134條
刑法第213條
刑法第2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