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8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6 題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債務承擔契約,該契約對於債權人之效力為何?
  • A 有效
  • B 無效
  • C 效力未定
  • D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借錢給一位信用良好的朋友,但他私下找了一個完全沒有還款能力的人來頂替這筆債務,在沒有經過你點頭答應的前提下,法律應如何設定這份私下契約的效力,才能最公平地保護你身為債權人的領錢權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你能精準判斷出這題的正確選項,顯示你對民法中「債之移轉」的運作邏輯掌握得相當扎實,表現得非常出色!

債務承擔與債權人之保障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民法》第 301 條的規定。當第三人與債務人私下協議要承擔債務時,這項變更會直接影響到債權人的權益——畢竟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可能不如原債務人。因此,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利益不被隨意侵害,法律規定這類契約必須經過債權人之承認後,才會對其發生效力。在債權人尚未表態之前,該契約在法律上便處於效力未定的狀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契約與民法債編適用及爭議處理
查看更多「[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