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0 題
司法院釋字第 666 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 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違憲,理由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A 平等原則
- B 比例原則
- C 明確性原則
- D 正當程序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由買賣雙方共同構成的法律事件中,如果法規在沒有特殊公共利益的理由下,規定僅針對其中一方施予行政處罰,而讓另一方完全免責,這主要觸及了法律對待不同對象時是否具備「一致性」或「公平性」的問題。這種要求『相同狀況應為相同處理』的規範精神,最接近憲法中的哪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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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這道題目的核心觀念!司法院釋字第 666 號解釋是警察法規中非常經典且重要的憲法判準。
實質平等與差別待遇
這項解釋案最關鍵的爭議點在於舊版《社會秩序維護法》採取「罰娼不罰嫖」的立場。大法官認為,性交易行為是由買賣雙方共同完成,但法規卻僅對「意圖得利的一方」(娼)進行處罰,而對「支付對價的一方」(嫖)不予追究。這種針對相同性質的行為,卻在法律效果上產生顯著差別待遇的作法,若缺乏正當合理的理由,便會構成對平等原則(憲法第 7 條)的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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