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8年
[地政士] 土地登記實務
第 二 題
土地登記規則第 7 條及第 11 條分別規定:「依本規則登記之土地權利,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未經登記所有權之土地,除法律或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不得為他項權利登記或限制登記。」試問:前開二條規定所稱「本規則另有規定」之情形為何?請分別舉例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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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土地登記規則》關於「塗銷登記」與「限制/他項登記」的例外規定。第7條考的是「非經法院判決塗銷之例外」,應引用土登第143、144、145條(合意塗銷、單獨申請、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第11條考的是「未登記不動產辦理限制登記之例外」,應引用土登第139條及強制執行法第11條(囑託查封時,地政逕為辦理第一次登記後再限制登記)。答題時須採「法條要件」搭配「具體實例」分點精確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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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及第11條分別確立了「塗銷登記須經法院判決確定」與「他項或限制登記須以所有權登記為基礎」之一般原則,旨在維護地政登記之公信力與權利體系之安定。然為兼顧行政效能與當事人權益,法規亦明定得不經判決或先行辦理之例外情形。茲分述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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