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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5 題

5 貨物運送人法定免責事由不包括下列何項?
  • A 船員過失所生火災
  • B 運送人本人過失所生火災
  • C 罷工或其他勞動事故
  • D 船長於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為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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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法律設計「免責條款」的初衷,通常是為了減輕運送人對於「無法完全掌控之風險」的責任。那麼,如果一個損害是由運送人『自己親自造成的錯誤』所導致,這還屬於『無法掌控』的範圍嗎?在公平正義原則下,法律會允許一個人為自己的親自過失推卸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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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你對海商法運送人免責事由的掌握非常精準!這題考驗的是區分「受僱人過失」與「運送人本人責任」的核心法律邏輯。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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