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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8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公司法明定之公司負責人?
  •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 B 無限公司之經理人
  • C 兩合公司之清算人
  • D 有限公司之重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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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公司法》設計的制度中,像『重整』這種程序極其複雜、旨在挽救大型企業的法律機制,是否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公司(例如規模較小、成員封閉的有限公司)?如果某種公司類型根本不適用該制度,那麼對應的職位還會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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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根據《公司法》第 8 條,公司負責人分為「當然負責人」(如董事)與「職務負責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的經理人、清算人、重整人等)。本題的關鍵在於重整程序僅適用於「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組織結構較簡單,法律並未提供重整制度,因此不會出現「有限公司重整人」這個職位。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驗學生是否僅死背「職稱」,還是能進一步分辨不同公司組織(如有限公司 vs. 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制度適用上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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