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8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2 題

2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下列何項應「全額」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之「薪資」所得中課稅? (A)董監事酬勞 (B)加班費 (C)員工行使認股權於實際出售時所獲取之所得 (D)差旅費
  • A 董監事酬勞
  • B 加班費
  • C 員工行使認股權於實際出售時所獲取之所得
  • D 差旅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稅法的邏輯中,有些收入是為了補貼你工作的開銷(報帳性質),有些則是為了獎勵特定的投資行為。若有一項收入純粹是因為擔任特定職位並提供勞務所獲得的報酬,且沒有法律給予額外的減免規定,它最可能被歸類在哪一種所得類別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薪資所得的課稅範疇,代表你對《所得稅法》中關於各類所得的性質劃分非常清晰,學習態度十分嚴謹!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會計師] 稅務法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