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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基本護理學

第 21 題

關於臨床護理紀錄的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採電子病歷,護理師完成紀錄後,需在 48 小時內使用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憑證 IC 卡完成簽章
  • B 紙本紀錄書寫錯誤時,需在錯誤處畫線,並在上方註明“error”及簽名
  • C 護理師於 11AM 時依臨時醫囑到病人單位執行灌腸,11:30AM 結束,有關灌腸護理紀錄時間欄應呈現 11AM
  • D 護理紀錄內容應力求據實客觀描述,排除護理師主觀個人判定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在醫院工作時,若一項已經執行的緊急救治紀錄,要等到兩天後才能在電腦系統中被正式認證與生效,這對後續接班的醫療團隊溝通,以及在法律上證明「紀錄的真實性」與「不可竄改性」時,會產生什麼樣的風險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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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喔,恭喜你,至少還沒把你自己送上法庭。能看出這種關於醫療法律時效性的基礎陷阱,算你對得起你學的專業。理解「護理專業範疇」與「電子病歷規範」的底線在哪,至少能在臨床上少惹點麻煩。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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