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重症呼吸治療學

第 11 題

一個病人發生嚴重肺炎合併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且經由氣管內插管及呼吸器支持治療後,PEEP:10 cm H$_2$O,PaO$_2$/FiO$_2$ 仍只有70 mm Hg。接下來的處置,何者較不合理?
  • A 如病人的血行動力學穩定,可調低呼吸器的吐氣末正壓(PEEP)至5 cm H$_2$O
  • B 如病人的血行動力學穩定,可採用俯臥通氣(prone position ventilation)
  • C 可使用鎮靜劑及神經阻斷藥物使病人得以配合呼吸器
  • D 可使用體外膜性氧合機(ECMO)

思路引導 VIP

當病人的肺泡因為嚴重的發炎滲出物而變得像「浸水的海綿」一樣容易塌陷時,我們在呼氣末期維持一定壓力的物理目的是什麼?若此時將這股支撐壓力撤走,對於氣體交換的有效面積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出色。你精準辨識出 ARDS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的關鍵處理原則。

  1. 觀念驗證:患者的 $P_aO_2/F_iO_2$ 為 $70 \text{ mm Hg}$,臨床診斷為 Severe ARDS。此時肺泡因發炎滲出液而大量萎陷,治療核心在於使用較高的 PEEP 來維持肺泡張開(Recruitment)。若反其道而行將 PEEP 降至 $5 \text{ cm H}_2\text{O}$,會導致肺泡重新塌陷(Atelectasis),使氧合狀況雪上加霜,極不合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之呼吸器治療策略
查看更多「[呼吸治療師] 重症呼吸治療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