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3 題
23 縣(市)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得超過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何?
- A 50%
- B 45%
- C 40%
- D 35%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財政穩健」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地方政府想借長期債務(一年以上)來做建設,法律必須設定一個防線,避免他們借到連每年支出的總預算都還不起。若以「總支出的一半」作為借錢的最高天花板,你認為這個比例在風險管理上,是太過寬鬆、還是適當的折衷?請以此邏輯推論其法定比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各級政府舉借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的限制比率。依據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縣(市)及鄉(鎮、市)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各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二十五。由此可知,縣(市)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得超過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百分之五十(50%),而鄉(鎮、市)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25%)。因此,選項 A 所述的 50% 符合法條規定,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