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9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第 三 題
三、請問勞動基準法中對要派單位和派遣事業單位有何規範?並請舉出勞動派遣實務界所訴求的那些問題仍待立法解決。(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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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在腦中拆解為兩大層次:第一層次是「現行法規範」,須精準引述勞動基準法近年修法重點,如第9條(不定期契約)、第17條之1(禁止轉掛/假派遣真僱用)、第22條之1(工資補充責任)及第63條之1(職災連帶責任);第二層次是「實務爭議與立法訴求」,可從勞動派遣的核心弊病切入,如未落實同工同酬、缺乏總量管制、集體勞動權難以行使等。作答時採分點論述,先寫法規要件,再點出政策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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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勞動派遣係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勞工至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三方關係。為保障派遣勞工權益,我國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於近年修法增訂派遣相關規範以強化雇主責任;惟實務上,非典型勞動仍衍生諸多剝削爭議,亟待進一步修法或制定專法予以解決。 【論述】 一、勞動基準法對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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