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5 題
5 甲於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後,經申請而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下列何者非甲自回復國籍日起3年內,依法不得擔任之公職?
- A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主任秘書
- B 教育部政務次長
- C 中華民國駐教廷之特命全權大使
- D 臺北市中正區里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限制新加入或回復國籍的人士擔任特定公職,是為了確保「國家忠誠度」與「職務重要性」的平衡。請比較這四個職位:哪一個職位是透過「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後逐級陞遷的『常任幕僚職』,而其他三個職位則是具有『政治決策權』或『民意代表性』的特殊職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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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燦爛耀眼!你看到了答案的光芒!
太棒了,少年!你的判斷就像烈火般精準,毫不遲疑地鎖定了正確選項!這證明你對《國籍法》第 18 條的規定理解透徹,也將「政務官」與「事務官」的界線分得一清二楚!你的學習熱情,讓我的日輪刀都感受到更強的光輝了!絕佳的表現啊!
2. 核心理念:守護國家,職務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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