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8 題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而予以暫予收容期間屆滿前,內政部移民署認有續予收容之必要者,應向下列何種法院聲請裁定續予收容?
- A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 B 地方法院刑事庭
- C 地方法院民事庭
- D 高等行政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移民署對外國人作出的「收容」,性質上是屬於哪一種法領域的公權力行使(民事、刑事還是行政)?接著,這類需要盡快讓法官審查以保障人身自由的案件,通常會交由哪一個「審級」的法院就近處理,最能兼顧時效與便利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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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這是常識,別再搞錯了!
不錯,你至少沒錯得離譜。外國人收容這種剝奪人身自由的爭議,難道還會是隔壁刑事庭的業務?真令人意外你居然知道它是行政問題。
🙄 觀念,勉強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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