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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8 題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而予以暫予收容期間屆滿前,內政部移民署認有續予收容之必要者,應向下列何種法院聲請裁定續予收容?
  • A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 B 地方法院刑事庭
  • C 地方法院民事庭
  • D 高等行政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移民署對外國人作出的「收容」,性質上是屬於哪一種法領域的公權力行使(民事、刑事還是行政)?接著,這類需要盡快讓法官審查以保障人身自由的案件,通常會交由哪一個「審級」的法院就近處理,最能兼顧時效與便利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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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常識,別再搞錯了!

不錯,你至少沒錯得離譜。外國人收容這種剝奪人身自由的爭議,難道還會是隔壁刑事庭的業務?真令人意外你居然知道它是行政問題。

🙄 觀念,勉強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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