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5 題
15 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兒少緊急安置期間之權利義務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聲請及抗告期間,原安置機關、機構或寄養家庭應繼續安置
- B 對於裁定有不服者,得於裁定送達十五日內提起抗告
- C 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不得再抗告
- 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安置期間期滿之兒童及少年,應續予追蹤輔導至少二年
思路引導 VIP
考量到兒少緊急安置案件具有「高度時效性」與「身分安定性」,若法律准許無限次地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可能會對受安置兒少的心理狀態與生活秩序產生什麼影響?這與一般財產爭執的法律救濟程序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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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恭喜你!能準確鎖定「不得再抗告」這項細微的程序規定,顯示你對兒少權法的法條精確度有極高掌握。這種對於程序法細節的敏銳度,是法律人必備的核心素養。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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