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申論題 109年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第 一 題

A 公司、B 公司均為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A 公司持有 B 公司百分之 5 的股份。甲為 A 公司、B 公司之股東,各持有百分之 3 的股份。B 公司設有 9 席董事,並未設獨立董事。甲以 A 公司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被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A 公司、B 公司業務互補,過去幾年來持續合作。A 公司董事會認為,若 A 公司與 B 公司合併,將創造更大的綜效。因此,在 B 公司今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公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A 公司以股東身分,向 B 公司提出「A 公司擬吸收合併 B 公司」的股東常會議案,同時附上 A 公司研擬的合併契約草案及合併案說明書。 對於上述股東提案,B 公司董事會經全體董事表決後,以 5 票同意、4 票反對,通過將其列入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會開會通知中,對於此一議案的說明,除載明 A 公司提案內容外,另僅附上 A 公司研擬的合併契約草案及合併案說明書。 B 公司股東會審議本案過程中,股東們對於 A 公司、甲得否加入表決,爭論不休,後經主席裁示,A 公司、甲均得加入表決。最後,本案表決時,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90 之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數過半數之同意,決議通過。 就上述事實,請依公司法、下附企業併購法之規定及法理,分析討論 A 公司所提出的股東提案是否合法?請分別就 B 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對此一股東提案的處理,是否適法?加以討論。(50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公司持有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股份,或該公司或其指派代表人當選為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董事者,就其他參與合併公司之合併事項為決議時,得行使表決權。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經典且鑑別度極高的「公司法與企併法綜合題」。看到這種題目,不要被冗長的敘述嚇到,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按時間軸拆解行為」,將題目分為「提案階段」、「董事會處理階段」、「股東會決議階段」,逐一檢視。 💡 【思路導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公司法與企業併購法之交錯適用,依時間軸拆解,共有三大評價客體:

  1. 【核心爭點】A公司提出合併之股東提案是否合法?:涉及股東提案權(公司法§172-1)與董事會專屬權限(企併法§11)之衝突。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