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12年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第 二 題
📖 題組: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於民國110年1月間設立,股東甲、乙、丙、丁四人之出資額各占 A 公司資本總額比例為60%、20%、10%、10%。甲、乙、丙擔任 A 公司董事,甲為董事長。丁則擔任經理人。A 公司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 在公司業務處理上,甲行事獨斷,丙、丁因此三番兩次向甲要求提供公司財務、業務相關文件,希望瞭解公司運作情形。對於丙、丁的請求,甲從未給予善意回應且感到相當厭煩,遂向乙表達希望聯手反制之意。甲、乙因此簽訂協議,主要內容如下:第一、兩人將共同支持 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第二、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章程將設董事三人,由甲、乙及乙之配偶擔任,並共同支持甲擔任董事長;另設監察人一人,由甲之配偶擔任。第三、違反協議者,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某日,甲、乙、丙、丁四人聚會商討公司事務時,甲提出將 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並表達強烈支持,丙、丁對此則堅決反對,乙見雙方對立而默不作聲。甲隨即宣布本案通過,並拿出預先準備的變更組織後之章程,其中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將改為「A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設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甲請大家表示意見,丙、丁表示全部反對,乙竟也加入反對陣營,令甲大感意外。 請問: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於民國110年1月間設立,股東甲、乙、丙、丁四人之出資額各占 A 公司資本總額比例為60%、20%、10%、10%。甲、乙、丙擔任 A 公司董事,甲為董事長。丁則擔任經理人。A 公司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 在公司業務處理上,甲行事獨斷,丙、丁因此三番兩次向甲要求提供公司財務、業務相關文件,希望瞭解公司運作情形。對於丙、丁的請求,甲從未給予善意回應且感到相當厭煩,遂向乙表達希望聯手反制之意。甲、乙因此簽訂協議,主要內容如下:第一、兩人將共同支持 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第二、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章程將設董事三人,由甲、乙及乙之配偶擔任,並共同支持甲擔任董事長;另設監察人一人,由甲之配偶擔任。第三、違反協議者,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某日,甲、乙、丙、丁四人聚會商討公司事務時,甲提出將 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並表達強烈支持,丙、丁對此則堅決反對,乙見雙方對立而默不作聲。甲隨即宣布本案通過,並拿出預先準備的變更組織後之章程,其中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將改為「A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設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甲請大家表示意見,丙、丁表示全部反對,乙竟也加入反對陣營,令甲大感意外。 請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A公司之變更組織及變更章程是否適法?甲可以作如何之主張?甲、乙之協議是否有效、甲嗣後若向乙起訴請求給付違約金,有無理由?(30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經典且暗藏玄機的公司法綜合題。看到這種題目,千萬不要一頭熱就衝去寫『表決權拘束契約有效無效』,而忽略了前面更核心的『表決權門檻計算』陷阱。
- 核心爭點一:有限公司變更組織及『變更組織相關章程修正』的表決門檻。(陷阱區!很多考生會死在這邊)
小題 (一)
在A公司尚未進行變更組織時,丙、丁向甲要求提供公司財務、業務相關文件,是否適法?可能的法律依據為何?甲有無提供之義務?(20分)
思路引導 VIP
這是一題非常典型的「公司法基本概念與法條適用」題。很多考生看到公司法題目,大腦會自動預設為「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最大的致命傷!
- 辨識爭點與公司型態(核心關鍵):
有限公司變更組織與表決權協議
💡 有限公司變更組織之表決門檻優先性及表決權拘束契約之有效性。
| 比較維度 | 一般變更章程 (§113) | VS | 變更組織程序 (§106) |
|---|---|---|---|
| 表決權門檻 | 需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 | 僅需過半數同意即可 |
| 適用時機 | 修改現有有限公司章程 | — | 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
| 含新章程訂定 | 不適用(屬修正性質) | — | 包含(依實務函釋見解) |
💬變更組織為特別程序,其表決權門檻(過半數)優先於一般變更章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