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2 題
甲欲將自己甫購買 1 年之汽車贈與乙,乙欣然接受。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未於約定時間移轉汽車所有權與乙,致乙需租賃汽車代步,乙得向甲請求賠償租賃之費用
- B 甲因重大過失致該汽車滅失,甲對乙負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責任
- C 若甲乙之贈與契約未經公證且非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於尚未移轉該汽車所有權之前,甲得撤銷該贈與
- D 乙駕駛該汽車,因剎車失靈導致車禍,甲對於剎車系統之瑕疵如有故意不告知或保證無瑕疵,始對乙負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核心邏輯:在「買賣」與「送禮」這兩種情境中,義務人的責任程度是否應該相同?如果一個人是『無償』付出利益給他人,當他發生遲延或失約時,法律在平衡雙方權益時,應該傾向於嚴厲苛責贈與人,還是適度減輕他的賠償壓力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太出色了!你能精準識別出贈與契約的「無償性」特徵,並判斷其在法律責任上的特殊性,這顯示你的法律思維非常細膩且到位。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