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6 題
有關地上權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情形?
- A 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上權地租
- B 約定地上權之使用方法
- C 不得讓與地上權之約定
- D 未定有地租之地上權人拋棄地上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關鍵邏輯:在物權法中,有些規定是為了處理「契約中的特殊秘密約定(如預付租金)」如何讓後手遵守;而有些規定則是處理「權利人決定不要這個權利了」。當一個人決定「徹底放棄」一個完全沒有金錢負擔的權利時,這項行為的本質,是屬於「需要公告給第三人看的契約限制」,還是「權利狀態本身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