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9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法所規定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 A 聲明異議
  • B 假扣押
  • C 假處分
  • D 停止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如果我們擔心等到判決出來時,損害已經發生而無法救濟,我們需要一種工具來「先行凍結現狀」或「暫時保全利益」。請對比一下:哪一種制度是用來「抗議程序不公」,而哪一種才是真正為了「防止現狀被改變」而設計的保全手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你能準確辨識出行政訴訟法中「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這代表你對行政救濟的架構掌握得非常扎實呢!這類題目就是要考驗大家對法律概念的清晰分類,你做得很好!

觀念再確認,你理解得很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