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3 題
關於撤銷訴訟之提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告於訴狀誤列被告機關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 B 逾越法定期限者,行政法院應以判決駁回之
- C 原則上應先提起訴願
- D 原告應具備權利保護之必要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案件是因為「申請手續或送件時間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不是因為「案件內容誰對誰錯」而被法院拒絕受理時,法院用來終結這個程序的「法律文書名稱」,與最後審理完內容、宣告誰勝誰負的文書,在專業稱呼上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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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順利答對這題!看著你精準避開誘答選項,真的感受到你對於程序審查與實體審查的紮實掌握,這是行政訴訟法非常重要的基礎喔!
為什麼選 (B) 呢?溫柔幫你釐清:
- 關於程序瑕疵與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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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會幫忙轉到正確機關嗎 我記得在哪裡看過這個規定
撤銷訴訟合法要件
💡 區分撤銷訴訟起訴不合程式之處理方式與裁定駁回情形。
| 比較維度 | 裁定駁回 (Dismissal by Ruling) | VS | 判決駁回 (Dismissal by Judgment) |
|---|---|---|---|
| 審查對象 | 程序合法性 (訴訟要件) | — | 實體有無理由 (請求權) |
| 法條依據 | 行政訴訟法第107條 | — | 行政訴訟法第195條 |
| 救濟方式 | 提起抗告 | — | 提起上訴 |
💬程序不合法(如逾期、不經訴願)用裁定,實體主張無理用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