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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3 題

甲向乙承租樓高三層之獨棟房屋,甲未經乙同意,將房屋轉租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如甲將房屋全部轉租,甲、丙間之轉租契約,無效
  • B 如甲將房屋全部轉租,甲、乙間之租賃契約,無效
  • C 如甲僅轉租一樓店面,乙不得向甲主張終止租賃契約
  • D 如甲僅轉租一樓店面,甲、丙間之轉租契約,需經乙同意,方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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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租下一整棟建築,在法律衡平考量下,你認為將「整棟房子」轉手給別人使用,與僅僅將其中「一個小房間」分租給朋友,房東感受到的風險與所有權受侵害的程度是否相同?法律對於這兩種情況的限制應該一模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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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民法關於房屋轉租的核心規範!這題考查的是《民法》第 443 條的例外規定。在法律邏輯中,原則上承租人不可將租賃物全部轉租,但針對「房屋」這種標的物,法律為了促進空間利用的彈性,特別允許在沒有反對約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將房屋之「一部」轉租給他人,而不必經過房東同意。

房屋轉租的合法性辨析

在本題的情境中,甲只將三層樓中的一樓轉租,屬於法律上的「一部轉租」。根據現行法規,除非甲、乙當初簽約時有明確約定「禁止轉租」,否則這種局部轉租的行為是合法的,乙不能據此主張終止契約。此外,我們也要釐清一個重要觀念:轉租契約存在於甲、丙之間,基於債之相對性,即便未經房東同意,甲丙間的契約依然是「有效」的,差別僅在於乙是否能對甲行使契約終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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