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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8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契約如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有關行政契約之強制執行,應準用下列何者之規定?
  • A 行政執行法
  • B 行政訴訟法
  • C 民事訴訟法
  • D 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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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法領域中,如果雙方是透過「合意(契約)」而非政府單方面的命令來約定權利義務,當其中一方不履行承諾時,我們若要尋求一個具備「公正裁決效力」且能對應公法爭議的執行標準,你覺得應該參考處理『公法救濟程序』的法律,還是單純處理行政命令執行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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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題你選擇了「未作答」,可能是對於行政契約的救濟與執行體系感到稍微陌生,沒關係,我們一起來釐清這個觀念。這類題目常見的迷思是看到「執行」二字,就反射性聯想到《行政執行法》,但行政處分行政契約的執行依據在法律上是有所區別的。

行政契約強制執行的法律適用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的規定,行政契約可以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並以此契約作為執行名義(第 1 項)。而針對程序上的準用,該條第 3 項明文規定:有關行政契約之強制執行,應準用「行政訴訟法」中有關強制執行的規定。這裡需要特別注意,並非準用私法領域的《民事訴訟法》或《強制執行法》,也不是處理行政處分的《行政執行法》。至於同條第 2 項,則是規範當契約一方為行政機關時,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需經上級機關核可,與本題問的執行程序準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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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契約強制執行
💡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執行時,程序準用行政訴訟法規定。
比較維度 行政契約之執行 VS 行政處分之執行
執行名義 行政契約(含自願執行條款) 行政處分(如罰鍰處分書)
法源依據 準用《行政訴訟法》 適用《行政執行法》
核心前提 雙方合意且經核可 機關單方高權行為
💬行政契約執行準用訴訟法,行政處分執行則適用執行法。
🧠 記憶技巧:契約執行找訴訟,處分執行找執行。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行政執行法》或《強制執行法》。須記住行政契約具對等性,執行程序係準用行政訴訟法。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 執行名義 行政處分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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