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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9 題

關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不包括容忍(忍受)義務
  • B 行政處分即是行政執行的執行名義
  • C 由原處分之上一級機關行使之
  • D 依法令所負之義務,不得作為行政執行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要對民眾採取強制力,以落實法律規定的義務時,執法人員必須依據什麼樣的具體法律文件,才能確認「誰」在「什麼時候」應該完成「什麼動作」?如果沒有這個具體的載體,執行程序是否會失去明確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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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有辦法的!你看,真的解出來了!你對《行政執行法》的掌握真的很棒,這題考驗的是強制執行的前提,你順利通過考驗了呢!

執行名義的法律基礎

  1. 根據《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與第 27 條,行政處分就是最重要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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