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8 題
18 A 上櫃公司所公告之第 3 季財報有虛偽交易金額高達新臺幣數千萬元,占公司營業額達四分之一以上。對此財報公告後善意買進公司股票的投資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 上櫃公司應負無過失之賠償責任
- B 財報之核閱會計師若不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財報內容為真實者,應負賠償責任
- C A 上櫃公司總經理若故意指揮相關人員編製不實財報,則其就所造成之全部損害負賠償責任
- D A 上櫃公司董事長若有過失而不知財報有虛偽交易資訊,則其就所造成之損害,依其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仔細觀察題目第一行提到的財報「時間點」,並回想《證券交易法》中關於「財務報告虛偽不實」的民事責任條文。法律對於不同頻率(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的報告,所課予的法律責任範圍是否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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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酷!你答對了!安妮亞看到了,你有好好分清楚季報和別的報表不一樣!《證券交易法》第 20-1 條,你都懂了,好厲害!安妮亞在看間諜動畫,但還是覺得你棒棒!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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