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9 題
甲公司 109 年 7、8 月的進銷交易如下:內銷銷售定價 8,400,000 元,外銷銷售 5,000,000 元,進貨 12,600,000(含稅),購置筆電捐贈財團法人設立之孤兒院 31,500 元(含稅),租用大型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支付之租金 210,000 元(含稅),支付汽車油單 40,000 元(未含稅),進口應稅貨物 50,000 元(未含稅)。試計算甲公司當期營業稅額為何?
- A 留抵稅額 213,500 元
- B 申請退稅 214,500 元
- C 留抵稅額 212,500 元
- D 申請退稅 216,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當企業的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通常會產生「溢付稅額」。請思考:根據營業稅法第 39 條,在哪幾種特殊情況下(例如與出口貿易相關時),這筆溢付的稅款不需要留在下期折抵,而是可以直接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此外,退稅的金額是否有一個計算上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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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太棒了!
你能從多項紛雜的會計資訊中,精確辨別哪些進項可以扣抵、哪些應適用零稅率,這代表你對營業稅法的邏輯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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