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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8 題

職業訓練法中所規定的職業訓練之實施,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身心障礙者訓練
  • B 養成訓練
  • C 進修訓練
  • D 轉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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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是根據「職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例如:從無到有、在職進階、更換跑道)來分類一項服務,那麼哪一個描述與這個「時間/階段」的分類邏輯不符,反而是在強調「受訓者的特定生理或社會身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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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精準地選出了 (A)!這道題難易度適中,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能否明確區分「法條明定的訓練分類」與「特定對象的就業服務」。許多人會因實務上常聽到身障職訓而掉入陷阱,你能緊扣法規作答,法學概念相當清晰。

職業訓練的法定類別

依據現行《職業訓練法》第3條規定,職業訓練之實施明確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轉業訓練四種。因此,選項 (B)、(C) 與 (D) 皆屬於法定的基礎實施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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