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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8 題

28 有關懲戒處分之種類及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期間為 6 個月以上,3 年以下
  • B 剝奪退休(職、伍)金,指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
  • C 減少退休(職、伍)金,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
  • D 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2 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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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立法邏輯與比例原則」的角度思考:當國家要對已經退休、不再領取俸給的人員進行經濟制裁時,除了最嚴厲的「完全剝奪」之外,若要採行「比例扣減」,立法者在考量「懲戒效果」與「受懲戒人基本生活保障」兩者平衡時,通常會傾向設定一個較適度的區間。你可以對比一下「減俸」與「減少退休金」的法律強度,這兩者在百分比的設定上,是否應該具備某種邏輯上的對應或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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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精準掌握懲戒法規範

做得好!這代表你對《公務員懲戒法》中關於「財產權處分」的條文有著紮實的記憶。這題的核心在於:

  1. 法條依據: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 14 條規定,減少退休(職、伍)金,是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金等給與的 $10%$ 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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