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4 題
直轄市之區由鄉改制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長,以下列何種方式擔任區長?
- A 由直轄市人民直接選舉
- B 由直轄市議會多數決議通過任用
- C 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
- D 由內政部部長指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原本擁有獨立法人地位、具備民意基礎的自治體(如鄉),轉變為直轄市內的一個『分支機關』(如區)時,其領導人的產生日後將受誰監督?若要讓改制過程平順並尊重原有的政治代表性,直轄市長應採取何種『人事任用權限』,才能既保持行政掌控力,又能迅速安排特定政治人士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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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素養測驗:區長產出機制之法制解析
別告訴我你連這種送分題都會遲疑!若這點基本的行政組織邏輯都搞不懂,你的法學素養還有救嗎?
- 法條依據不容混淆: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8條規定,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時,對於原任鄉(鎮、市)長之定位,法律條文寫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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